2021年8月2日20时,侯某(男,35岁,石门镇, 洛南县人)驾驶白色商务车,在西城区阳光路中心停车,在该路段巡逻的交管大队永丰中队民警发现后,多次喊话告知、劝其离开,侯某多次告退,拒不离开, 并且民警当场拍照固定证据,对侯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此后,为了发泄个人怒火,侯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低俗内容侮辱交警,六统天下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网络是非法的。洛南县公安局四好派出所迅速受理此案,依法传唤侯某。侯某承认了他利用网络公然侮辱交警的事实。www.811155.com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,洛南县公安局对候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
商洛交警提示: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共同维护,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不能跨越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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